首先,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悔,双方可以
协商一致对
离婚协议予以更改或撤销,无法协商一致哦的,如果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
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际上能否
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事后
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
登记离婚后的
财产纠纷,由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如果
离婚后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