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能证明婚内协议是被胁迫签订,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
(二)主张受胁迫需提供有效证据,比如录音、录像、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需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威胁、强迫的情形,导致签署行为违背真实意愿。
(三)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双方无需按协议履行。
(四)若无法证明存在胁迫,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有效,双方需按协议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