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时,要收集好医疗费的有效票据,如医院的收费凭证等。
(二)确定误工费时,准备好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意见来明确误工时间;有固定收入的,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无固定收入的,准备好近三年收入证明或同行业标准证明。
(三)计算护理费,了解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并确定护理期限。
(四)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掌握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年龄确定赔偿年限。
(五)对于营养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结合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或依据鉴定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