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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怎样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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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沅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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