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股东离婚时股权处理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按不同情形处理,处理时需兼顾婚姻法财产分割原则与公司法股权转让规定。
法律解析:
夫妻股东离婚处理股权,若协商一致可按协议操作。协商不成时,若双方都想持股,按比例分割;一方持股另一方退出,持股方给予相应补偿,补偿依公司股权价值定;双方都不想持股,可对外转让股权并分割转让价款。同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体现了在处理股权时,既要遵循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保障双方权益,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如果在夫妻离婚股权处理方面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