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要及时关注自身权益,一旦发现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以确定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明确义务人。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后,应在三年内积极行使欺诈赔付请求权,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若距离权利受到损害之日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