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计算起点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侵权人之日。
(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他人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若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若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授予之日后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之日起计算。
(3)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若侵权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该抗辩成立,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能丧失胜诉权,其相关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提醒:
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需及时关注专利使用动态,发现侵权或未支付使用费情形时,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采取法律行动;对于发明专利公布至授权前的使用情况,需特别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点,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