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并非由父母共同直接抚养,而是需确定一方作为直接抚养人,另一方则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1.直接抚养方的确定需遵循特定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优先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负担抚养费。负担的数额和期限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抚养费应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具体数额需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直接抚养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若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待不利情形消失后,探望权应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