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儿应
赡养老人。法律规定,
赡养人指的就是子女,因此,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履行
赡养义务。而且
赡养不仅仅是指经济赡养,还包括精神上的慰藉。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当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
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不管是在哪里,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就像父母对于子女的
抚养是一样的,是法定义务,如果不赡养的话,老人可以
起诉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的,履行义务的方式有多种,不仅限于与其共
同居住。
不过在农村女儿一般不直接赡养父母的,可以通过给予一定的
赡养费来履行义务。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