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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涉外婚姻关系的处理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问题。现在,涉外婚姻在我国越来越常见,涉外婚姻的增多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加大的一种体现,但涉外婚姻也产生很多的问题,造成离婚也是比较常见的。
2024-02-19 17:13:08 已帮助27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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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1、如果双方能够调解,被告也可以和原告一样,请国内的亲朋代理委托律师代理,在国外办理委托手续,将委托手续在国外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后寄回国内,由国内的代理人代为出庭。一般也是要特别授权,比如接受调解、签署法律文书等。
2、被告不出庭的,还要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即明确表明自己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意见,并将该意见进行公证、认证,然后后寄回国内管辖法院或委托代理人代为交付。
3、只要国内一方能找到对方的联系方法,对方有固定地址,被告不回国照样也能够进行答辩,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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