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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股份和送股的区别

转增股份是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提高股东持股股本。转增股票本身来自于资本公积金,可以不受到公司本年度可以分配的利润有多少以及时间方面的限制,只需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转增给股东股票。转增股本并没有向股东分配红利,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和股东持股股本。
送股是上市公司将本年度的利润留在公司里面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直接的转化成为股本,在送股之后公司的资产负债以及股东的权益总额度都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但是总股本却有了相应的正价,因而客观结果两者相似。转赠股票和送股的流程也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的区别。但是送股是来自于公司年度税后之后的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之下才能够向股东送红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积金的用途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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