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明工程事实及欠款的证据。可以收集施工合同、施工记录、工程验收单、双方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支付凭证等材料,这些材料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存在工程建设关系以及对方欠款的事实。
(二)与对方协商并保留协商记录。主动和对方沟通,明确欠款金额和还款时间,同时保存协商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材料,作为后续维权的辅助证据。
(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若协商不成,携带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判决顺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