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原单位破产后未获经济补偿金,可向破产管理人核实债权申报及分配情况,未申报的及时补充申报,已申报未分配的核查分配方案,管理人未依法执行可起诉,财产不足清偿可确认程序合法性并起诉相关主体,还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经济补偿金作为优先受偿的职工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中优先于普通债权。若未申报经济补偿金债权,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补充申报,管理人会将其列入债权表审查。已申报却未获分配时,需核查分配方案是否合法,若管理人未依法执行,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清偿义务。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债权,要确认清算程序合法性,若存在遗漏财产或股东出资问题,可起诉相关主体承担补充责任。此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能促使其监督职工债权清偿。若在处理原单位破产经济补偿金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