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罪是
盗窃罪的一种,而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
窃取他人占有的
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
多次盗窃的行为。
(一)盗窃数额,是指
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
(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
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
处罚。
(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
数额巨大的,应当依照
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四)盗窃的公私财物,既指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
(五)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
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