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归属与企业权益,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企业依法持有土地使用权,可向征收方主张与该使用权对应的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企业所有的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方应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原则给予补偿,即根据重新建造同类附着物的成本,结合其新旧程度计算补偿金额。
(3)设备搬迁安装费用补偿,因征地需要搬迁企业设备的,征收方应支付合理的搬迁费用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企业因征地无法正常经营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征收方需依据企业实际经营效益、停产停业的具体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偿金额。
(5)员工遣散补偿要求,企业因征地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6)企业维权途径,企业应及时收集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证书、设备购置发票等相关凭证,与征收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企业需妥善保存土地使用、房屋产权、设备购置等相关凭证,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补偿金额;若与征收方协商无果,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切勿延误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