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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区别有什么

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不在于履行顺序有不同,主要在于顺序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对方又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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