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符合法定的条件而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给予相应考验期限的
刑罚制度。根据我国《
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刑期。
假释考验期满,如果能够遵守相应的规定,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但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法实行
数罪并罚,即把原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期限与新罪应当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