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时,需根据纠纷类型和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以保障权利方顺利通过诉讼维权。
1.因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不涉及不动产)发生纠纷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一规则符合一般民事纠纷的管辖原则,便于法院对被告的传唤和案件审理。
2.若涉及离婚协议中不动产分割未履行的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动产的物理固定性决定了专属管辖能更高效处理产权确认、分割等争议,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执行的便利性。
3.若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一安排充分考虑到原告维权的实际困难,降低其诉讼成本。
起诉前需准备好离婚协议、财产权属证明、对方未履约的相关证据等材料,撰写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启动诉讼程序,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