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前财产保全中,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数额不一定要与请求保全的数额相等。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法院责令提供财产保全担保时,担保数额通常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不过法律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2.在一些特殊案件中,如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或者存在紧急情况,若不立即保全将使申请人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担保要求,甚至酌情减免担保。
3.申请保全人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保证金、保函等符合法院规定的方式。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申请保全人在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法院对于担保的要求。
2.遇到特殊情况,可及时向法院说明,争取合理调整担保要求。
3.提前准备好符合法院要求的担保形式,确保顺利完成财产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