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强行解除合同,员工申诉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存在中断、中止情形,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终止的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解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这是为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劳动争议处理的及时性。若在时效内有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等情况,仲裁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保障员工在积极维权时不会因时效问题丧失权利。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申请仲裁,时效会中止,待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设一年时效限制,充分保障员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若遇到此类劳动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