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强行解除合同,员工申诉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存在中断、中止情形,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终止的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解析: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这是为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劳动争议处理的及时性。若在时效内有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等情况,仲裁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保障员工在积极维权时不会因时效问题丧失权利。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申请仲裁,时效会中止,待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设一年时效限制,充分保障员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若遇到此类劳动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强行解除合同,员工申诉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此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该时效可中断或中止。当事人在时效内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中断,从中断时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无法申请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关系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
员工应对建议:一是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知悉权益受损后尽快启动维权程序;二是依法主张权利,保留好与公司沟通、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等的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公司强行解除合同,员工申诉遵循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其时效为一年,起始时间是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2)若在这一年时效内,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是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会中断。即从中断那一刻起,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3)当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时效会中止。待中止原因消除,时效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醒:
员工要留意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及时主张权利。不同案情的时效适用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深入分析。
(一)若公司强行解除合同,员工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二)在仲裁时效内,员工可向公司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促使仲裁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时效。
(三)若遇不可抗力或有正当理由无法在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四)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