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字确定的调解协议一方反悔,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
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
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字即生效。经法院调解所达成的生效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
法院判决书,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
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只能在有
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才能
申请再审。所以当事人在法院调解时要谨慎考虑后再签字,若不同意协议,可以请求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