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程建设并非必须缴纳保证金,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应取消,企业可拒绝违规收取。
法律解析:
国家出台政策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明确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这四类保证金各有作用,投标保证金可约束投标人行为,履约保证金保障合同履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用于缺陷修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同时,对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有严格规定,还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企业可用银行保函缴纳。若建设单位违规收取其他保证金,建筑业企业有权拒绝。如果企业在工程建设保证金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