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所处阶段,若处于侦查阶段,关注侦查羁押期限是否超二个月,复杂案件是否按规定批准延长,可与办案机关沟通进展。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留意检察院是否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是否按规定延长十五日。
(三)审判阶段,监督法院是否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三个月,特殊案件是否经批准延长。
(四)因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可收集从犯相关情节证据,为其争取更有利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