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更改抚养权要结合实际情况。若抚养方无力继续抚养、不尽责、虐待子女或孩子满八周岁愿随未抚养方且未抚养方有能力,更改抚养权有必要,能保障孩子成长;若抚养方可以提供良好环境,孩子成长好,更改或许没必要。
(二)未抚养方想更改抚养权,可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