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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的分配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2-26 10:34:53 已帮助9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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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分配
破产财产的分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2款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几种情况参照这一顺序清偿:
第一,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
第二,债务人所欠非正式职工(含短期劳动工)的劳动报酬;
第三,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
第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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