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数额时,先计算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实际损失,可通过权利人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乘以权利人单位利润来确定。
(二)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就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确定赔偿数额。
(三)如果前两者都无法确定,适用法定赔偿,数额在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由法院依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定。
(四)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像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要纳入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第二款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第三款规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