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9、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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