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依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包括检查费、治疗费、药费、康复费等实际支出。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无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护理期限一般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4)交通费需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包括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仅针对受害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结合医疗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用于补充受害人因受伤所需的营养支持。
(7)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内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实际损失,需提供维修清单、发票或物品购买凭证等证据证明损失金额。
提醒:
轻微伤肇事逃逸不仅涉及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受害人主张赔偿时需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实际证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