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处理子女抚养权争议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可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需收集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适宜抚养的证据。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处理子女抚养权争议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子女不满两周岁,原则随母方生活,除非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已满两周岁,法院依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处理争议时,收集证据很关键,像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等可证明自身抚养优势,而对方的不良嗜好、虐待行为等可作为其不适宜抚养的证据。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和平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围绕最有利于子女成长提交证据。法院会综合判断并公正判决。若你在子女抚养权争议方面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