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重整需按一定流程进行,首先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查符合条件后裁定重整并公告。之后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也可由债务人在监督下自行管理。接着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各表决组通过后法院裁定批准,未通过但符合条件法院也可强行批准。
法律未明确规定破产重整具体时长。通常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由管理人或债务人依实际情况确定,经法院裁定认可。
为顺利推进破产重整,建议申请前做好充分准备,提供完备资料。管理人应积极履职,确保财产和事务妥善管理。债务人与债权人应积极沟通,争取在表决中达成一致,提高重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