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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吗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3、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4、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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