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在婚姻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可在离婚时主动与男方协商补偿数额,达成协议。
(二)若双方无法就补偿数额协商一致,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补偿数额。
(三)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然后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