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并固定证据,如合同签订时的照片、复印件、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合同存在及内容。
(二)以书面函件等形式向对方明确要求返还合同原件,并且保留好沟通记录。
(三)若对方拒绝交付,依据民法典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交付合同原件。
(四)在后续因合同产生纠纷时,用收集到的证据证明合同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