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医疗事故纠纷通常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患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但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隐匿、拒绝提供或伪造等病历资料情形时,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举证责任转移给医疗机构。
法律解析:
在医疗事故纠纷里,正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患者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并造成损害后果,就要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过错、损害结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不过,依据民法典,若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就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时举证责任会转移到医疗机构,由其证明自身无过错。如果遇到医疗事故纠纷相关法律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