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在对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还有以下两条重要而特殊的处理原则:
1、从宽
处罚的原则。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就是说,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是一个法定的必须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减轻的幅度,则由
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2、不适用
死刑的原则。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所说的“不适用死刑”是指不允许
判处死刑,不是说“不
执行死刑”,也不是说等满18周岁再判决、执行死刑,这是个原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