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则除外。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会考虑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一方有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获得抚养权可能性低。
(五)父母可先自行协商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