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明确最低标准,可协议约定,情况变化可请求变更。
法律解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父母一方收入极低或无支付能力,法院会结合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及子女实际需求酌情判定,保障子女基本生活所需。抚养费数额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且后续因情况变化能请求变更数额。如果在确定或变更子女抚养费数额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