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政部门
办理离婚手续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
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
结婚证、协议书(
财产分割、子女
抚养、
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受理: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
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
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在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
离婚证,填写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
双方离婚证书、
离婚协议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
2.如果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