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坐牢的一方想离婚的,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2、没有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