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抢劫与烧车为独立行为,如先实施抢劫获取财物,之后为报复或销毁证据故意烧车,该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2)若烧车是抢劫过程中的手段行为,如为压制被害人反抗、顺利夺取财物而当场烧车,此时一行为同时触犯抢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需从一重罪论处。
(3)若烧车是抢劫完成后的后续关联行为,如为掩盖犯罪痕迹而实施,且两者存在牵连关系,可能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理,但需结合行为的关联性与必要性综合判断。
(4)抢劫罪的量刑需根据情节确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入户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需结合抢劫数额、烧车造成的损失、是否有加重情节等实际情况判定。
提醒:
抢劫烧车行为的罪名认定与量刑需结合行为细节,不同情形的法律后果差异显著,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