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女方直接抚养,女方有不适合抚养情形的除外,男方可积极举证女方不适合抚养。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若协商不成,想要抚养权一方可收集自身经济状况好、生活环境优、陪伴时间多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可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其表达想法。
(四)有多名子女,父母可自行协商轮流抚养,签订协议保障实施。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提供对自己有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