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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抗辩权行使类型是怎样的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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