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最新依据伪造收条邀他人入股诈骗罪的行为构成及认定的法律依据

最新依据伪造收条邀他人入股诈骗罪的行为构成及认定的法律依据

伪造收条邀他人入股,诈骗罪的行为构成及认定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