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人士乙名字),女,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省x市x,身份证号码:xxx
我俩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登记结婚。结婚后由于夫妻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自购买各自所需要的物品,为了避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财产纠纷,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就结婚之日起到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购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xx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xx区xx住房一套,房产证号:长房权证xx字第xx号,x室x厅,x平方米,为(离婚人士甲姓名)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离婚人士甲姓名)单独,(离婚人士乙姓名)无任何权利。
将来(离婚人士甲姓名)父母死去后所留财产,归(离婚人士甲姓名)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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