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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上户口条件

有关成都市高新区户口办理的规定如下:

购房迁移户口落户的:只能在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具体地址,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周边住户、社区工作人员等明确,以在当地购房入户为例: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成府发[]17号):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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