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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会抚养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根据国家行政收费制度改革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收”的一部分,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各地以往实行的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体制和“专款专用”制度相应予以废止。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苏州社会抚养费多少 可参考以上哦。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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