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因证据不足被退回,对被告人是好事还是坏事啊,如果还是证据不足能被放出来吗
如果不是检察院想拖延时间,而是真的证据不足,那就是好事。如果经二次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那就要放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决定书送达被不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