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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几年?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概念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上就是什么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几年的回答。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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