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书,可以再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有财产隐瞒等隐情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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